全面落实省高院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十项措施
扶余法院打响2020开年第一战!
文字:徐欢欢
图片:马丁烨
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企业健康发展,尤其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高人民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先后出台、发布多项制度、文件,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新年伊始,扶余市人民法院便拉开司法保障社会经济大局发展的序幕,全面贯彻落实省高院提出的《关于服务企业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十项措施》(以下简称十项措施)。
1月14日,扶余市法院商扶余市政府举办服务民营企业座谈会,就当前企业经营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问题与企业面对面沟通交流,合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促进扶余经济更好发展。
会议由扶余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景坤主持,扶余市副市长蔡启昌、扶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马奎先、副局长侯晶明,扶余法院分管立案、审管、民事、执行工作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扶余市顺泰生物质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扶余市北方水泥有限公司、盛宝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等多家生产型企业负责人参加座谈。
会上,赵景坤向与会人员解读了十项措施。内容包括树立审慎善意司法理念、切实减轻企业司法成本、严格贯彻罪刑法定原则、依法慎用羁押强制措施、助力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企业产权司法保护、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功能、依法慎用强制执行措施、依法适用失信惩戒措施。
随后,与会法官就各企业存在的劳动合同、买卖合同、维修合同、物资被骗等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给出意见建议,同时研究落实了具体措施。
蔡启昌副市长对扶余市法院与企业面对面沟通交流座谈的形式提出肯定,并代表扶余市政府感谢扶余市法院召开此次座谈,表示要以此次座谈为契机,为企业架好法律维权的桥梁。
赵景坤表示,扶余市法院将秉持善意理念,创新司法手段,提升服务水平,抓好十项措施的落实,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增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切实规范民商审判行为,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与会企业纷纷表示,今天的座谈给了企业与法院直接沟通的机会,也希望法院能够为企业多上法律课,为企业面临的问题、痛处和难点提出意见建议。
据悉,2020年扶余市法院计划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服务民营企业座谈,此次座谈为第一次。在接下来的座谈中,扶余市法院将继续结合地方经济发展以及企业面临的法律问题,分门别类的开展座谈,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各项措施、制度,助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27 09: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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