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法院切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扶余法院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加强部门沟通协作,狠抓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任务的细化和落实,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开创刑事司法工作新局面。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优化内部办案流程。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并迅速对标改革任务制定措施,为推进改革创造必要条件。严格落实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加强速裁程序、简易程序适用力度,实现“疑案精审”“简案快审”。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审查被告人认罪的自愿性和真实性,注重对主要事实的实质审查,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升办案效率.
二是密切沟通协作,落实出庭作证制度。积极向市委政法委汇报改革情况,争取支持配合。建立公、检、法、司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推动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被告人对犯罪事实有异议的案件,由公检法配合做好关键证人思想工作,确保出庭作证。认真落实出庭作证保障机制,给予出庭作证人员必要交通费用及误工补贴,并通过增派法警值庭等措施,切实保障出庭作证人人身、财产安全。有效促进在庭审中充分查明案件事实,确保裁判结果实体公正。截止2018年6月我院共通知侦查人员出庭一件,6个鉴定人出庭,48个证人出庭。
三是注重法律援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履行指定辩护和通知辩护职责,及时告知被告人具有委托辩护人等权利,并向其释明申请法律援助程序。加强法律援助力度,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与市司法局、市律协共同选任值班律师轮流驻院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确保被告人依法获得法律援助,进一步提高律师辩护率。庭审中充分听取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的意见,保障被告人、辩护律师与公诉人相互辩论的权利,切实防范冤假错案。今年以来,共为13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
四是依托庭前会议,推进案件实质审理。建立健全刑事案件庭前会议制度,重点对疑难复杂案件召开庭前会议,充分听取控辩双方争议焦点,推动解决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对被告人、辩护人无异议的证据予以确认并在庭审中概括举证质证,使庭审集中解决控辩双方争议问题,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逐步促进当庭宣判成为司法常态,避免审判分离和久拖不决。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26 15: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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