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人民法院
四招打通内设机构改革“任督二脉”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已经进入系统性、整体性变革的新阶段,扶余市人民法院始终保持与时代同频、与改革共振。2018年9月,按照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贯彻精简效能、服务审判、依法设置、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的基本原则,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做好司法体制改革提出的 “必答题”。
一、知行并举 贯彻规范指导思想
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司法服务的必然要求。但其涉及利益的重新调整、权力的重新分配、理念的重新确立,市法院党组深刻认识到,要确保内设机构改革得到认可和理解,确保全面深化改革的整体效果,必须做到思想政治工作先行。
改革任务启动之初,党组书记、院长赵景坤同志主动与院领导进行谈心谈话,统一思想认识,自上而下形成推进改革、攻坚克难的合力。通过工作部署会、指导政策解读会等方式,向全院干警宣讲中央的决策部署、内设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全院干警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全面深化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明确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机遇和挑战,牢牢把握人民法院改革面临的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确保改革的决策部署在市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业务主导 打造专业审判团队
为落实突出以审判为中心、科学设置审判业务机构、合理整合非审判业务机构的改革要求,结合审判职责和工作需要,市法院将原来的14个内设机构精简为8个,其中审判业务机构6个、非审判业务机构2个,派出法庭数量不变。
在不打破审判部门设置模式的基础上,通过案件分流、立案分流实现审判效能最大化,缓解人案矛盾。立足审判工作实际,根据法院近三年承办案件范围及案件类型,围绕审判职责、人员组成,组建了由简易审判团队、专业化审判团队、派出法庭、执行办案组和灵活团队组成的审判执行团队;在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通过召开专业法官会议,统一裁判尺度,为办案法官理清审判思路、准确适用法律发挥积极的指导作用,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法,提高案件质量和审判质效,充分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
三、精耕细作 提供优质职业保障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体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市法院党的建设,整合设置非审判业务机构,确保非审判业务机构数量不超过审判业务机构数量。加强组织协调,坚持综合机构和业务机构同步改、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与内设机构改革相配套,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实行大部制合署办公,着力在理顺职能和优化职责上下功夫,推动司法人员回归办案一线,提高法院整体工作效能。
司法机关管理体制更加科学。通过落实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有效避免了地方保护主义;结合全省法院“加强管理年”活动,突出解决制度不完善、工作随意性问题,建立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科学管用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政务管理保障机关工作高效有序运转的基础作用;深化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法官权益保障机制、法官员额配置机制、法官员额交流、退出机制等,提升法官职业尊荣感、责任感、使命感,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健全审判辅助人员的等级设置、薪酬保障、培训考核等机制,拓宽司法行政人员的晋升通道,进一步理顺司法行政事务与审判业务、审判辅助业务关系,形成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工作体系。
四、破除壁垒 建设高效协作平台
试行辅助人员协同化办公、辅助业务社会化外包、组建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办案小组化等做法,充分调配和优化审判信息,充分发挥司法辅助职能,共享案件信息资源,围绕法官审判工作,综合辅助好审判事务。
抓好监督管理。积极发挥好审判委员会的宏观指导,纪检监察的廉政督查,监督好审判行为、审判程序、审判效率、审判质量。同时,积极运用网络和移动通信技术促进诉讼服务转型,推动卷宗材料电子化等信息化建设,开展庭审直播、文书上网,不断细化完善监督标准,明确各种监督形式的职责,加强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职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是法院人的职责所在。市法院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法治中国的建设中,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在新时代有新姿态,在新征程有新作为,在新航程有新突破。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1-06 13: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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