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的邻里情和谐么?
文字:王田贺
邻居,一墙之隔的朋友。近处的邻居可能成为我们遇到困难最有力的支柱,更加胜过远方的亲人。然而,有这么一档事,悄悄地打破了邻里的和谐...
2019年5月18日早6时许,张某家在往外面砌墙时占用了韩某家的地方,韩某找到张某理论,双方发生争吵,张某用棍子打伤了韩某的肩部、脑部等部位,致使韩某倒地头部出血。韩某报警后被家人送往扶余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9天,好转出院,双方均被扶余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5日的处罚。而后,双方就赔偿事宜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韩某遂诉至法院,请求裁决。
扶余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查明后,判决张某还韩某护理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共计22068.46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赔偿义务,于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了解到该案件详情后,多次去被执行人家里进行沟通调解,被执行人当时存在抵触情绪甚至谩骂法官,拒绝沟通。执行法官只能通过限制高消费,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微信钱包等,催促被执行人尽快还款。
通过执行法官不断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经过数次与被执行人的有效沟通,被执行人最终愿意主动缴纳赔偿款,该案最终圆满解决。
扶法小课堂来了
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加以侵害。被告殴伤原告,侵害了原告的身体权,原告的损害是被告的侵权行为所致。被告应对原告合理部分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双方当事人在事发当天均不冷静,在打仗起因及过程中都存在过错,有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询问笔录在卷证实。原告应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其余款项由被告赔偿。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27 09: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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