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人民法院
2020年度上半年绩效考核自我评估报告
根据市中院《关于印发<全市基层法院2020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我院对照绩效考核指标进行自查总结,及时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形成了我院2020年度上半年绩效考核自我评估报告。现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从严治党
(一)党建及思想政治建设
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部署要求,我院积极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定期召开议党会议,梳理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及时向上级法院及当地党委、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案件、重大决策、重大部署。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开展讲党课活动。
2.扎实推进思想建设。年初以来,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我院根据内设机构改革要求,对院机关党总支下设四个党支部进行党员调整,完成支委会、支部委员选举工作,为健全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党建工作提供基础保障。积极组织法官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政治轮训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我院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半年形成一次书面报告上报上级法院;加强对报刊、网站、“两微一端”及研讨会、论坛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
4.继续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建立健全了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及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推进“党员+调解”品牌,;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并培养、选树典型代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时报送党建工作材料,并认真落实完成了上级法院布置的党建工作任务。
5.深化普法“六走进”活动。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制定普法“六走进”活动方案,并按照时间节点按时开展“六走进”普法宣传,定期将开展情况总结上报至上级法院。
6.做好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全省法院2019——2023年教育培训规划》制定了相关学习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培训活动,并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培训。
7.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开展文化标识治理和文化环境布设工作;组织干警开展读书活动,并鼓励干警在业余时间进行文艺创作,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文化活动,同时,在院内组织文艺汇演等文化活动,丰富了干警们的业余生活。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层层构筑责任体系,强化责任担当意识。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上级法院及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于年初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2020年度党风廉政重点工作。积极筹备召开扶余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组织全体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研究制定扶余市人民法院《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落实“一岗双责”规定,领导班子成员按时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进一步完善权力制衡机制,制订《扶余市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制度》。2020年上半年,圆满完成了上级院、市纪委、市政法委、院党组交办的各类举报案件,其中网络举报2件,信访举报3件。
2.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干警廉洁自律意识。
我院展开“以案三释”警示教育,充分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专题民主生活会、部门集体大学习、干警撰写警示教育心得、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认真做好“三个规定”相关工作,通过建立发放“三个规定”阅读手册、建立自查台账、建立登记制度等方式,使全体干警充分认识落实“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
二、全面从严治院
(一)加强审务管理
1.诉讼案件审限监督管理情况
根据《扶余市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的规定,我院审管办实时巡查在审案件审限,通过“一卡三单”对案件审限进行督导。将延长审限和扣除审限审批权划归审管办统一管理。组织开展超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整治行动,对诉讼案件超期未结案件进行化解清理。
2.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情况
截止到目前,我院已监管案件总数110件,监管案件抽取率15.54%,确认监管率48.25%,实际监管率100%,反馈率100%,案均监管次数4次。四类案件监管规范有序开展。
3.案件质量评查开展和报送文书、庭审情况
我院建立被上级法院发改案件台账,对应纳入评查范围的案件按季度召开审委会进行评查。2020年1-6月份,我院共评查案件38件,其中认定重大差错责任案件1件,认定无差错责任案件37件。我院已及时向上级法院报送优质裁判文书、优秀庭审资料。
(二)加强政务管理
1.发挥“加强管理年”活动主抓作用
3月20日,我院召开深化“加强管理年”活动工作调度会,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赵景坤主持,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上,赵景坤院长再次传达全省法院深化“加强管理年”活动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法院重点工作,做好坚持治标常抓不懈,深化问题查摆整治;紧抓制度建设主线,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法院管理效能等三个方面工作,确保深化之年取得预期成效。
根据我院领导岗位变动情况及深化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需要,对我院活动领导小组作出了调整,建立了“党组负总责、院长亲自抓”的工作体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进行指导督促。我院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召开活动工作调度会,及时研究开展活动方法步骤,统筹安排好本院活动开展形式和内容,按时向上级法院及院党组报告活动开展相关情况。
2.代表委员工作
我院积极构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联络机制,开展庭审观摩、座谈讨论、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广泛走访代表、委员,征求意见建议。
4月15日,松原市人大常委会王永青副主任调研组一行,在市中院院长李永秋陪同下,对我院非诉讼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建设情况进行调研。视察了扶余市弓棚子镇“无诉讼示范村”江西镇村并前往扶余市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视察,现场了解诉前调解工作,王永青副主任对我院非诉讼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建设情况表示认可。
3.档案工作
我院随案移送中院的电子档案可用率达到100%,及时报送电子档案或报送的电子档案质量达标,数字化电子档案、纸质诉讼档案合格率高于90%。
4.政务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
我院健全完善请示报告工作制度,按照省高院《请示报告工作规则》要求及时报告有关事项1项。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并指定综合办公室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对中院要求通过信息形式报告关于各类重要任务、重要文件落实情况的已及时报送。健全完善保密工作制度,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已经完成文件传输系统建设。制定了公文管理制度,对公文收发、办理、流转、拟制、格式作出全面规定。指定专人管理印章,并建立印章使用档案。
5.智慧法院建设与应用
我院审判流程管理系统、裁判文书、智审、执行信息系统四个平台己经建立并成功投入使用,并已迅速同步接入中国庭审公开网,满足了网络庭审直播、庭后点播及网上信访的要求。我院现有互联网法庭1个,科技法庭14个。分布情况为:9个科技法庭在院内,5个科技法庭在派出法庭。14个科技法庭已全部升级为智慧法庭。建成执行指挥中心1个,档案挂接的电子平台,引进了iSignature电子签章系统,在程序合规、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了乡下法庭远程自主盖章的电子功能。完成运维服务外包团队建设,配备的信息化专业人才3人。按时完成全省法院“法院调查问卷管理系统”信息填报工作。
民事、行政一审案件网上立案率达到77.08%,电子送达使用率达到37.11%,网上交费率达到0.29%,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率达到99.95%,电子卷宗智能编目率达到69.42%,电子卷宗网上阅卷率达到44.7%,电子卷宗自动归档率达到100%。
6.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推进情况
我院已将电子扫描业务全面外包,成立了智能辅助管理中心,云柜已采购完毕,可以同时容纳960册正在审理的纸质版卷宗。改造后,具备启动全流程无纸化办案的基础条件。实现无纸化办案需要的智能云柜、电脑、中间柜、扫描仪、扫描枪、条码打印机等硬件设施已到位,华宇公司、销售方工程师与本院运维正在调试设备。根据我院工作实际,草拟了《扶余市法院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暂行规定》,已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上周五华宇工程师对我院干警如何使用云柜、扫码枪等进行了培训,下一步我院将选择一个合议庭进行推广。
7.经费管理及后勤保障
我院在重大财物事项履行请示汇报制度,在涉及审判办公用房调剂、租用、置换、建设、大型修缮、车辆更新更换等资产配置时均履行请示汇报。部门预决算编制全面、准确、规范,部门预决算公开及时、规范,准确及时完成省财政、省高院部署的各类报表、报告、调研等工作任务。
(三)加强队伍管理
1.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
我院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将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加强管理年”活动结合起来,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形成对照检查材料和整改方案,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院党组书记按时讲党课,丰富党内政治生活。
2.人员分类管理
贯彻落实人员分类管理。采取组织调配与双向选择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案件数量、案件类型、难易程度等情况,灵活组建相对固定的审判团队。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做到分工协作、互促互补。健全完善预防和纠正错案机制,以构建审判权运行监管体制为重点,加强对法官审判能力的综合考评,推进司法责任制。以优化人民法庭布局为重点,不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为基层社会治理以及乡村振兴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积极落实职业保障待遇。我院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有关要求,设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法官考评委员会,保障法官权益不受侵害,完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考评制度,为员额法官的动态管理提供依据。根据上级法院及当地组织部相关工作安排,积极配合推进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警察、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套改工作。严格执行工资改革的相关政策文件,做好工资审批,完成2020年季度绩效奖金发放、2019年文职人员绩效奖金发放、干警健康体检、未休假补贴发放、法官等级晋升等福利待遇落实工作。
三、重点业务指标
(一)审判绩效考核
1.收结案情况
我院截止6月14日共受理诉讼案件2067件,新收诉讼案件1817件,结案1434件,诉讼结案率为69.38%。
2.三大诉讼案件收结案情况
我院受理刑事案件215件,结案151件,结案率为70.23 %。受理民事案件1801件,结案1246件,结案率为69.18%。受理行政案件28件,结案15件,结案率为53.57%。
3.省院月调度七项指标数据情况
截止6月14日,我院结案率为74.31%,在全省排行第36位;结收比82.23%,在全省排行第47位;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6.55%,在全省排行第65位;一审上诉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反向)97.73%,在全省排行第33位;旧存案件占比(反向)98.82%,在全省排行第6位;简易程序适用率74.56%,在全省排行第64位;调撤率26.43%,在全省排行第63位。
(二)执行攻坚工作
我院执行案件受结案情况:2020年1月-6月18日,我院受理执行案件1439件,共结案1183件,结案率为82.21%,实际执结率61.28%。申请执行标的额1.41亿元,结案标的额1.35亿万元,实际到位标的额0.81亿元,实际标的额到位率59.86%。2020年度共采取查询、扣划措施1000余次,登记失信被执行人112人次,限制高消费1069人次。
我院坚持以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为推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保持高水平健康发展,集中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专项执行等活动。即突出“一五三”工作重点,同时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能力水平,坚定不移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奋勇前进,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扫黑除恶工作
2020年,我院共受理涉恶案件3件,其中杨欣雨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一案,鉴于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形势,我院首次利用科技法庭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审理涉恶案件,在疫情防控期间最大程度降低了感染风险,提高了涉恶案件的审判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庭审后,法检“两院”针对该案的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的研讨交流,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案件定性等方面进行了“会诊”,我院对视频审理涉恶案件、法检 “两院”研讨涉恶案件、开庭宣判分别制作了简报,并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进一步加强了宣传,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另一起涉恶案件为王长霞犯诈骗罪一案,由时任刑事主管副院长朱国君担任审判长审理此案,并于4月10日宣判。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我院将提高审判质效、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认真做好普法宣传,努力探索长效常治,多举措、全方位的落实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四)诉源治理
1.两个一站式建设
我院积极打造导诉服务区、诉讼辅导区,加大对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升级改造力度,完善服务功能,丰富服务手段,扩大服务范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诉讼服务的需求,做到窗口立案标准化、网上立案同质化和跨域立案全域化,为诉讼群众提供立案辅导和各类立案手续办理服务。立案人员还要做好送达信息采集、诉讼风险告知和多元化解指导工作,并通过12368短信向各方当事人同步发送立案流程节点信息。
2.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我院成立诉调服务中心,畅通联络对接渠道,发挥司法确认程序在保障调解成果方面的独特优势。搭建调解平台,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和我市经济发展特色,建立十类案件专业化调解工作室,提高调解质效。特邀调解员,定期对其进行培训、指导,加强管理;对接收的所有民事、行政案件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及时进行司法确认,不适宜调解的予以立案,立案后发现可调解的再行组织调解,常态化开展调解工作,促进上述调解力量在个案化解中形成常态化、专业化的联动联调机制。通过此联调机制,争取化解案件数量,节约司法资源,实现解纷服务能力与审判工作质效“双提升”,案件数量与审理期限“双下降”。
3.加强诉前调解力度
我院积极与市司法局对接,启动诉调对接工作(试行),由诉调对接工作中心分批向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分流诉前调解案件,开辟出一条与“诉讼途径”相补充、相衔接、相配合的诉外纠纷解决渠道,构建诉源治理的大格局。
4.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
我院按照“分调裁审”整体工作安排,找准问题,明确措施,力争将矛盾在源头化解。与扶余市司法局多次对接诉调工作,加大非诉调解工作力度,推进诉调对接中心建设,为符合条件的相关案件提供法律指导和司法确认,对人民调解员予以业务指导,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的有效衔接,切实提高调解成功率。实现诉讼服务中心与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对接,为群众提供便捷的诉讼服务,加强对当事人立案材料一次性告知的规范化指引。充分发挥“吉林省企业法律事务调解中心扶余中心”作用,依照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与调解中心的工作衔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推动涉企诉前调解工作有效开展。
5、涉诉信访维稳工作
我院制定、完善了切实可行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保证涉诉信访接待窗口人员在岗在位,接待来访群众司法行为规范,司法礼仪文明;按照省高院相关规定,利用涉诉信访工作软件系统及时采集、录入涉诉信访案件信息,确保案件信息准确详实;涉诉信访接待场所工作秩序良好。
年初以来,按照省高院、市中院的要求,在两会等国家重大事项期间,派专人去最高院、沈阳二巡法庭、省高院、市政府等地做接访维稳工作。2020年上半年我院共接待信访人120余人次,力争案件化解率达到95%以上。按要求配齐配强本院驻京、驻沈工作力量,提供充分的后勤保障。接待进京访人员1余人次,接待进沈访人员0人次。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联席办、信访局等有关部门,做好己终结案件的移交和稳控工作,共移交信访案件3件。
(五)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我院明确“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组织领导和职能机构,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法院汇报开展情况,对辖区内非公企业围绕建筑类、经营类、城市管理类等内容分类,灵活运用诉讼与非诉讼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的方式,诉前调解部门建设专门针对工商企业衔接部门,将各类案件分类,加强调解业务指导,针对性的进行调解,高效快捷地化解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工作,司法助力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形成。
我院对办理涉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方面作出了三方面规定:
一是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对民营企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不得认定为犯罪。强化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依法慎重适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违法和违规、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企业家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界限,防止刑事打击扩大化。
二是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原则。新法有利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则从新法,旧法有利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则从旧法,以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的原则下,认真贯彻执行《清单》的相关规定。
三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量刑过程中,应尽量本着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原则,对企业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慎重适用严格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尽量多适用管制、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对单位判处财产刑时,也应充分考虑到企业的支付能力、对经营的影响、资金周转状况等因素,得宽则宽。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1日,我院关于营商企业案件结收情况:涉及营商企业案件为193件,旧存30件,新收163件,已结171件,结案率达到了88.6%。部分案件通过调解方式解决,进入审判阶段的案件数量减少,优化营商法制环境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六)新闻舆论工作
年初以来,我院围绕法院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大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积极主动与上级法院、扶余市委联系,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加大对本院相关工作的宣传、策划、运作、报道。严格执行新闻宣传纪律,制定并严格落实政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自由媒体管理制度,成立网评员及网络应急小组,加强舆情监测、网络阅评工作及时落实上级布置的任务、掌握与本地法院相关的重大敏感案事件。2020年1至6月,我院共计开展普法宣传5次,在人民网、中国审判、中国法院网、中国吉林网、澎湃新闻网、北方法制报、北方法制网、正义之声、省高院微信公众号平台、扶余发布等发表稿件共计380篇,其中国家级13篇、省级163篇、市级204篇,本院微信公众平台发布111期,更新政务网站99期、抖音官方视频7条,H5作品1个。
四、下一阶段工作规划
针对2020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情况,发现我院存在党建制度落实不到位、诉前调解效果不理想、政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各项制度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院将坚持以做好疫情防控为首任,以狠抓执法办案为中心,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努力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全院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市法院党组织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
二是坚持从严治院,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院队伍。扎实开展三项活动,时刻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与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全省法院“加强管理年”活动,与“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专项整治,与扶余市“作风建设年”活动,与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严格部署。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狠抓纪律作风建设,着力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推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狠抓审判执行,提升办案质效。以更加务实的态度狠抓执法办案。明确审判执行工作方向,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审理好与民生密切相关案件,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全面加快办案速度,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强化审判流程管理,构建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审判监督和信访工作坚持有错必纠的理念,认真解决群众的信访诉求。
四是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深刻把握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推进信息化建设,建设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和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继续攻坚克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组织体系,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深化司法公开等改革举措,进一步把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落实到每一个当事人身上,体现到办理的每一个具体案件中,推动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开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带给人民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29 16: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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