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的公告
关于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不再担任人民陪审员,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扶余市人民法院现有王红、郭淑兰共2名人民陪审员于2022年11月24日任期届满。
特此公告。
扶余市人民法院 扶余市司法局
2023年1月6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01-06 10: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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