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市法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四风”问题,出实招,重实效,积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了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
一是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活动期间,党组及各支部共专题学习22次,集中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有关的书籍、会议、文件精神,院机关19个部门还都组织干警进行了学习讨论,使党员干部观念、思想、党性均得到了增强。
二是坚持把整风精神贯穿始终。市法院班子邀请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案件当事人及特约廉政执法监督员到法院召开座谈会5次,共发放《征求意见函》400份,随案下发《征求意见表》1200份, 征求到意见、建议113条。 院领导之间、院级领导与分管部门正副职和干警之间,开展谈心谈话200多人次,交换意见建议300多条。
三是坚持把立改立行贯穿始终。在活动之初,我们就开展了公车问题自查自纠和纪律作风问题集中整顿,共开展专项整治5次,通报纪律作风和公车问题 2个。严格办公用房标准,所有院级领导已主动进行腾退,科级干部也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是坚持把制度约束贯穿始终。修订建立了《市法院关于规范纪律作风管理的若干规定》、《市法院便民审判措施》、《市法院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市法院公车管理使用规定》、《市法院“三公”经费管理使用规定》、《市法院从严管理五项工作机制》、《随案发放征求意见卡》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解决领导班子和法院干警“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经过教育实践活动,市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达到了“照镜整容、洗澡除尘、醒脑治病”的效果,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群众不满意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14年,市法院办文办会数量同比减少了28%, 文山会海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法院机关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了近30%。及时发现和解决审判作风问题12个、庭审质量问题12个、合议裁判问题6个、裁判文书问题7个,法官司法行为更加严谨规范,干警的责任感和危机感进一步增强,司法作风明显好转。全市法院审判质效、队伍管理和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没有出现两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违法犯罪问题和安全管理事故问题,全市法院工作平稳有序,走势良好。
二、强化能动司法理念,依法履行审判职责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763件,审结各类案件5570件,结案率96.65%,解决诉讼标的1.1亿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严打”整治方针不动摇,对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破坏社会稳定、贪污渎职等各类刑事犯罪,坚持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决不手软。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76件,审结 268件,结案率97.1%,判处各类犯罪分子369人。
第二,坚持调解优先,优化和谐发展环境。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加大对合同纠纷及涉农维权案件的审理力度,采取巡回办案、简易程序、司法救助等多种方式,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615件,审结3520件,结案率97.3%。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多元化社会纠纷调处机制,化解各类民事纠纷。通过调解和当事人主动撤诉结案的案件共2170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60%。
第三,注重行政和解,预防和减缓“官民”矛盾。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能,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原则,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有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 7件,审结 7件,结案率100%。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68件。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把协调机制纳入“大调解”格局,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取得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第四,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坚持规范执行与文明执行并重,说服教育和强制措施结合,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865件,执结1775件,结案率95.1%。2014年7月,在松原市中院的部署下我院组织开展了代号为“风行一号”执行案件会战。8月1日,执行局组织全局30余名干警对全院执行疑难案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和执行。清晨6时,会战人员首先来到50公里远的五家站镇西园村。2013年8月,五家站居民75岁的范某到法院起诉,其邻居韩某将园子垫高后,将排水沟堵塞,影响到了其生活,法院受理后,于9月13日判决韩某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判决生效后,韩某认为判决不合理,以身体有病为由拒不履行判决。法院执行人员多次到家中做其工作。但韩某由于身患血栓等疾病不配合执行。虽然案件不大,但确实影响申请执行人的家庭生活,为体现群众利益无小事之原则,执行工作人员亲自动手挖沟、移桩,经过近3个小时的努力,执行人员将妨碍排水的垫土消除。同时耐心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使一件疑难执行案件顺利执结。市法院在“风行一号”实施以来,通过加大工作力度,超常规工作,在三个月时间就结案620余件,执结标的额1500余万元,取得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良好统一。
三、坚持严格公正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在审判管理上,坚持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上下功夫,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审判管理,确保司法公正。
第一,强化制度规范,严格审判管理。建立健全审判管理责任体系,做到“管理到位,责任到人”。每月定期进行审判质效评估,对影响案件质量、效率、结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并严格按照《审判质效考评办法》的规定,考核奖惩干警工作,突出绩效考评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第二,强化责任意识,确保裁判公正。全面推行岗位目标及审判绩效百分考评机制,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对每个工作环节进行考核评估、动态管理。实行审判质效层层负责制,严把案件审核、签发关,并对已结案件按月进行质量检查和归档,每季度点评,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审判质量的问题。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审判的程序监控和节点管理,实现对案件质量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指导,确保裁判公正。
第三,强化内外监督,保证司法公开公正。自觉把法院各项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审判。通过设置意见箱、审务公开栏,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多种途径,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的知情权、监督权。全年68名人民陪审员全部参审,成为人民群众与法院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进一步推进了司法公开,促进了司法公正。
第四、完善司法为民措施,提升司法公信力与亲和力。一是从司法服务的细节入手,进一步健全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开展“文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司法服务中心实行立案、咨询、判后答疑等“一站式”服务;通过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便民联系卡、巡回审判,为诉讼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司法服务;积极为困难群众减、免、缓交诉讼费,为弱势群体维权开通“快立、快审、快执”“绿色诉讼”通道,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有理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关怀与温暖。全年共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0万余元,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采取上门立案15件,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好评。二是强化司法延伸,服务群众零距离。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企业、进村街等“法律六进”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提高全民法律素养。党员领导干部定期深入基层联系点,通过与村两委班子座谈、向村民代表征求意见、深入农户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详细了解和掌握村街目前发展现状和问题,积极为镇村发展提供司法支持与帮助,赢得了群众的赞誉。三是加大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积极转变信访理念,以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为突破口,完善信访案件风险评估机制,从立案、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上做好信访苗头的跟踪、排查化解工作,从源头上避免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今年全年,共化解信访案件37件,其中信访旧案15件,新案22件,实现了老案基本消化、新案无非正常越级访的目标,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年初以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社会各界的要求和期望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法院及法官创新意识、敢于担当意识需加强;破解涉诉信访难、执行难需加大力度,创新方法;法院及法官服务大局能力和新时期群众工作能力需不断提升;案多人少、审判力量不足,法官断层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法院工作开展。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并且有信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解决。
2015年,我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大四中和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更高的定位、更新的理念、更强的举措开展好各项审执工作。
一是继续善始善终地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深入查摆、剖析问题,谈心交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要进行全面梳理、归类,逐项列出清单,明确整改方向,制定整改措施,建章立制,落实到位。
二是继续强化为大局服务理念,认真做好各项审执工作。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继续坚持严打整治方针不动摇,深入开展打击涉恐涉暴、“两抢一盗”、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民商事审判中,妥善审理涉及经济结构调整、环境保护、农村土地改革、城镇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等方面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合法权益;在行政审判中,强化以协调方式化解行政争议,有效减缓“官民矛盾”,促进依法行政;加强执行工作管理,强化执行强制措施,有效化解“执行难”。
三是继续强化审判管理,不断提升审执质效。整合审判资源,优化人员配置,健全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和审判绩效综合考评机制,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实现“三升一降”目标,即案件的审结率、执结率、调撤率稳步上升,信访率显著下降,审执质效明显提升,真正实现案件的法律、政治、社会“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继续强化司法保障力度,推进“三大公开”建设步伐。全面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进度,着力在设施建设、深化应用、资源整合、安全保障等四个方面实现新发展。
五是继续强化司法为民宗旨,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媒手段,完善司法服务功能建设,拓展司法便民利民途径。通过举办“法院开放日”、开展巡回审判等方式,以公开促公正,实现“阳光司法”。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专业特点和行业辐射面,进一步提高陪审率,使其成为人民群众与法院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继续加强司法服务工作站建设,积极打造诉讼服务新平台,方便人民群众诉讼。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5-12-15 16: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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