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人民法院四类案件监督管理报告
我院为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加强“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我院立案庭提请监督管理案件共计287件,民事案件提请监督管理共计23件。
一是提高干警思想认识,强化以学促行。按照《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类案件”监督流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做到“四类案件”监督管理有章可循、有迹可查。要求各庭室对“四类案件”的适用范围、监管程序等加强学习应用,使每位干警对“四类案件”所涉内容都了然于胸,确保各个环节依规运行,不出疏漏。
二是严格执行监管内容,实现以行促效。我院要求立案庭对初查后认为属于“四类案件”的进行统计,并逐案填写《提请监督管理提醒告知书》移送审管办登记备案;员额法官对承办案件逐一进行排查统计,认为可能属于院庭长监督的“四类案件”的,逐案填写《提请监督管理备案表》并移送审管办登记备案;院庭长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属于“四类案件”需要进行监管的,院庭长及时填写《院庭长主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备案表》交审管办登记备案。院监察部门、宣传部门、代表委员联络部门、信访部门发现规定情形的、院领导接到当事人来信后认为反映案件属于“四类案件”需要监管的,将有关材料交审管办登记备案。
三是建立监督管理台帐,强化责任追究。我院落实专人建立监督管理台帐,对监督管理数据及时进行收集、整理。
下一步我院将不断改进措施,继续强化对“四类案件”的监督与管理,为全面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作出不懈努力。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1-05 08: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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